□記者李一川實習生宋迎迎文記者洪波攝影
  本報訊昨日,家住鄭州市托斯卡納小區的王先生很鬱悶:他的車在小區里被人劃傷、砸碎車玻璃。業主把事故責任歸在小區物業方,由於小區內正對事發區域的攝像頭沒有把這一幕記錄下來,報警的小區物業方也是百口莫辯。
  事發|車停小區,深夜被打砸
  上午10時許,記者在托斯卡納小區物業服務部門口見到了那輛傷痕纍纍的奇瑞轎車。轎車前引擎蓋被划了幾道,前擋風玻璃被砸碎(如圖)。更為蹊蹺的是,轎車右側車窗還有一個彈孔。“民警來後,我從車內找到一個釘子,應該是氣釘槍從窗外打入的。”業主王先生告訴記者。
  據王先生介紹,他17日晚將車停在小區10號樓前劃設的免費停車位內。可18日早上4時許,他突然接到小區物業方面打來的電話說,保安在巡邏時發現他的車被砸了,讓他趕緊過去看一看。
  “早上7點多,我下樓查看,車已成了現在的樣子。”王先生說,隨後他報警求助,長興路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查看併到監控室調取事發時的錄像。可負責監控的物業人員卻表示,正對事發區域的監控這兩天壞了,無法查看。
  質疑|業主懷疑與物業有關,物業否認
  王先生說,今年八九月份,他因為繳納物業費的問題與物業發生爭執,隨後停在小區門口的車被人劃破輪胎。“上周日,我去找物業人員協商物業費的事情,同時呼籲成立業委會。沒想到,周一深夜車就被打砸。”王先生說。
  對於王先生的質疑,托斯卡納小區物業服務部王經理解釋:“如果是我們乾的,保安就不會半夜給業主打電話!”王經理說,他們跟業主簽了合同,不負責小區的停車保管,只負責提供場地。另外,王先生已有兩三年沒繳物業費,物業正起訴他。
  “我之所以停繳物業費,主要是對你們的服務不滿意。你們收取的是一級物業的費用,卻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業主王先生與王經理理論。與此同時,另幾名業主也對物業展開質疑。
  探討|不繳物業費小區內車被砸,誰來擔責
  業主因不滿物業服務未繳物業費,那其車在小區內被砸,物業是否承擔相應責任呢?就此,記者咨詢了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王軍權。
  王軍權認為,在未成立業委會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受開發商委托履行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是與全體業主達成的共同服務協議,理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對於未繳費業主,物業公司可向法院起訴,追討物業費。K  (原標題:愛車在小區被砸偏偏攝像頭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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